为发展让路
为群众造福
2018年6月16日
中共浠水县委机关
搬迁至新址
清泉镇十字横街7号
浠水县清泉镇宪司坳街52号
这个长达60多年的
中共浠水县委机关驻地
将永远留在人们的记忆里
将永久载入史册
搬迁至新址
我们庄严承诺
对党忠诚的信念不变
为民服务的情怀不变
心存敬畏的本色不变
发展浠水的决心不变
……
浠水,是百万浠水人的浠水
是我们子子孙孙共有的浠水
今天的付出,为了明天的得到
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长征路
每一代人都要走好自己的长征路
待“一河两岸”建成之时
我们与家人漫步在
风景宜人的河岸
春风拂面,心情畅快
我们再次回想今天县委的搬迁
当会有更多的感慨!
6月16日上午,中共浠水县委会在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楼挂牌,县委书记黄强胤、县委常委、办公室主任周祖胜为县委办公新址揭牌。按照“一河两岸”工程建设进度要求,县委各机关办公室将要整体搬迁腾房。
老县委办公大楼于上世纪50年代初投入使用,至今已有60多年的历史。这座办公楼庄严简朴,是历届县委服务百万群众、引领浠水发展的核心中枢。县委机关带头搬迁腾地就是为发展让路,为建设加力,让浠水人民拥有一条清澈的浠水河、一片林荫翠绿的花园、一座美丽的新城。
按照“一河两岸”棚改工程进展的时间节点要求,6月20日以前,县委大院各机关将全部完成搬迁腾房任务。目前,各单位正在抓紧时间进行搬迁腾房,按照“一河两岸”棚改征迁工作预定进度安排稳步推进。下一步,将进一步加快公房和企业搬迁进度。
县委搬家腾房,释放了十分明确而强烈的的信号,我们可以看到县委对于棚改工作的态度和决心,也打消了少数拆迁户观望等待的心态,必将有力促进“一河两岸”棚改工程顺利实施。
上世纪80年代县委大院大门
“一河两岸”棚改区涉及搬迁单位搬迁了,那新的办公地点在哪里?导航模式开启!
各单位办公新址
搬迁到原交警大队办公楼的单位:
县委宣传部(1、2、3楼东侧)
县委政法委(1、2、3、4楼西侧)
县委统战部(4楼)
县委组织部(5、6楼)
搬迁到原治安大队办公楼的单位:
物价局(1.2楼)
台办、民盟、妇联(3楼)
招商局(4楼)
机关工委、党史办、工商联、保密局(5楼)
防抗办(6楼)
搬迁到交警违处中心二楼的单位:
县总工会
搬迁到老法院的单位:
商务局(原法院办公楼3、4楼)
环保局(原审判大楼)
搬迁到老教委办公楼的单位:
民宗局、县总工会职工活动中心(1楼)
外事办(2楼)
扶贫办(3、4楼)
搬迁到畜牧局办公楼的单位:
农办(2楼)
搬迁到老清泉派出所办公楼的单位:
执法局1、2大队、渣土办(1、2楼)
住建局燃气所(2楼)
交通局城市客运所(3楼)
住建局节能办、装饰办(4、5楼)
搬迁到卫校办公楼的单位:
发改局(2、3楼) 经信局(4、5楼)
搬迁到卫校宿舍楼的单位:
民政局、老龄办
搬迁到原麻武高速建设指挥部的单位:
县纪委监委
搬迁到科技局办公楼的单位:
核电办(2楼)
搬迁到老卫生局院内业务楼的单位:
卫计局
搬迁到政府办公楼的单位:
县委督查室(1楼西侧)
老促会(1楼东侧)
政府办(2、3楼)
县委办(4、5楼)
搬迁到原物价局办公楼的单位:
群众工作局(1楼)
机要局、法制办(2楼)
搬迁到政府宿舍区12栋1楼的单位:
县委政研室
搬迁到政府办公区车库2楼的单位:
县机关事务管理局
注:以上机关单位分两批搬迁。
|